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管理,确保专业开考的科学性、合理性,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,自2011年7月份考试起,调整建筑设计专业的报名报考方式为集体报名报考。具体情况见下表:
专业
代码 |
专业名称 |
学历
层次 |
集体报名报考地点 |
联系电话 |
512 |
建筑设计 |
专科 |
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|
27404490
27404439 |
682 |
建筑设计 |
本科 |
516 |
建筑设计 |
专科 |
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|
24342001 |
683 |
建筑设计 |
本科 |
特此通知
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
2011年5月26日